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 2022年 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本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尚待完善,相关内容需取得律师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1月 25日前披露回复内容。本公司对延期回复《关注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