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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9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29万元,同比增加218.88%。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2020年底公司实施完成了协议方式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前述重组完成后公司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及手机四大类。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根本性改变,鉴于收购标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体量较大及全球运营属性,审计人员及工作量增加导致审计收费上升。另一方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规定,公司未披露《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次普华永道中天将审计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披露《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立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2020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业务范围扩展至全球范围,公司综合考虑到经营发展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由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充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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