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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已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勤先生在授予日2021年9月10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吴国勤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万股,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吴国勤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鉴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数量及暂缓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2万股将调

整为3万股,暂缓授予价格将由26.03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截至目前,吴国勤先生的限购期已满。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月18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吴国勤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3万股,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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