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库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8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燕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勤先生在授予日2021年9月10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吴国勤先生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吴国勤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鉴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数量及暂缓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2万股将调整为3万股,暂缓授予价格将由26.03元/股调整为17.35元/股。

截至目前,吴国勤先生的限购期已满。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吴国勤先生属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吴国勤先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18日作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吴国勤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3万股,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