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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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2名员工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91名调整为359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44万股调整为1,60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6万股调整为40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9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万股。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