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南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9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67号),现将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重大投资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

二、三会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股东大会存在计票不规范情形;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高管无故缺席股东大会;部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为非独立董事。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 [2016]2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系统集成、软件销售业务未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验收单确认收入;

部分业务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部分业绩奖励、非研发人员工资计入研发支出,职工薪酬成本分摊不准确;部分预付账款未及时结转并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第七条、《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四条和第十三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规定。

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公司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不到位、销售采购内部控制不规范、存货减值测试依赖会计师工作等问题。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导致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你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督促公司认真整改。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监管局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坚

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公司也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