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董治国、赵永德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现有银行授信综合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银行融资结构、拓宽银行融资渠道,保持公司与银行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提升公司银行融资的灵活性和可选择空间,公司拟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民生银行漯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方式以公司与银行协商并经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担保方式拟采用信用贷款或由公司控股股东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担保为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