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聚辰股份股票代码:6881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里26号院1号楼二层219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聚辰股份 | 指 |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越成长 | 指 | 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新越成长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高新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林海音为代表)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里26号院1号楼二层219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36112H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12年2月23日至2032年2月22日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北京高新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3.75万元 | 8.55% |
2 | 共青城新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56.25万元 | 91.45% |
9、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里26号院1号楼二层2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越成长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姓名:林海音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长期居住地:北京市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6、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越成长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越成长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新越成长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416,837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越成长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333,532股股份,并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其他持股计划
除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外,新越成长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新越成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新越成长于2022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62,4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0.05164%。本次减持完成后,新越成长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4.999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越成长持有上市公司6,104,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0515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越成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6,104,436股减少至6,042,036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由5.05159%降低至4.99995%。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6,104,436 | 5.05159 | 6,042,036 | 4.9999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5,957,389 | 4.92990 | 5,894,989 | 4.87827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147,047 | 0.12169 | 147,047 | 0.1216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越成长分别持有上市公司5,894,9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以及147,04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新越成长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 股份 明细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07/17~2022/01/14 | 1,471,119 | 1.22 | 41.45~74.28 | |
大宗交易 | 2021/11/19~2021/11/30 | 2,400,000 | 1.99 | 48.08~54.02 | |
合计 | 2021/07/17~2022/01/14 | 3,871,119 | 3.20 | 41.45~74.2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越成长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林海音
日期:2022年1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聚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聚辰股份 | 股票代码 | 68812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104,436股;持股比例:5.0515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042,036股;持股比例:4.99995% 变动数量:62400股;变动比例0.0516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月17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林海音
日期: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