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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8

公告编号:2022-002证券代码:831173 证券简称:泰恩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汉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1,550,2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39%。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37,8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5%

综上,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7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4,088,1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4%。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088,1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088,1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完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

牌的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进展,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088,1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议案1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62,320,875100.00%00.00%00.00%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议案2《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62,320,875100.00%00.0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彩章、张韵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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