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提名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王斌、陈结淼、杨靖超、陈基华、崔鹏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