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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9

独立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顾松先生、王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罗旭峰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管清友先生、张红英女士、陈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清友、张红英、陈蓉

2022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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