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14日以传真、 E- M A I L和专人送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05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江西中轻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江西中轻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70%的股份;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30%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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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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