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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7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经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程志勇、袁学礼、章锐。其中程志勇为主任(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夏耿耿、张剑、沈聿农。其中夏耿耿为主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袁学礼、沈聿农、夏耿耿。其中袁学礼为主任(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沈聿农、程志勇、张剑。其中沈聿农为主任(召集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夏耿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锐先生、王晓丹先生、孔乐先生、陈益波先生、杨天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天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1月1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张剑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1985年10月,任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测量队技术员;1985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助理馆员、馆员、副馆长;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润源宇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有限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359.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75%,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3.58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02%的股份,除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夏耿耿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夏耿耿先生,1965年6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南通市供电公司设计院技术员;1995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南通电联技贸中心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任泽惠沁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润源宇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有限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夏耿耿先生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0.90%的股份,除与公司董事长张剑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章锐先生,195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5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南通市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班长、副书记、

书记、主任;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泽宇工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章锐先生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30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18%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晓丹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南通人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泽惠沁工程师、部门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润源宇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王晓丹先生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8.8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03%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袁学礼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年2月至2010年11月,任南通市东昌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10年11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乌苏有限公司、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5月至今,历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袁学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程志勇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藤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程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沈聿农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2000年9月,先后任教于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南京动力专科学校;200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南京昉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教师、副教授(已退休);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沈聿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孔乐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润源宇营销部部门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泽宇有限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孔乐先生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0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12%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陈益波先生,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泽宇设计设计员、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泽宇设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陈益波先生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0.055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1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杨天晨先生,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泽宇设计设计员;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西沃里销售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杨天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陈蒙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至2003年1月,任黄石市化工建材公司审计专员、

总经理秘书、财务经理;2003年3月至2009年5月,任浙江圣为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法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法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陈蒙先生通过沁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万股股份,通过泽宇智能家园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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