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八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