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1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