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