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一、签字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任晓英女士、范丽华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女士工作调整的原因,容诚事务所指派崔永强先生、范丽华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崔永强先生为项目合伙人,范丽华女士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崔永强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力尔、雷柏科技、科瑞技术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崔永强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