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3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06%;董事兼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0,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805%;董事会秘书高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曾智斌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2年2月15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996,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因个人资金需求,李中煜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2年2月15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02,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因个人资金需求,需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高永红先生(任期届满前已离任)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2年2月15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5,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该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曾智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238,800 | 0.9306% | 其他方式取得:4,0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8,800股 |
李中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010,300 | 0.8805% | 其他方式取得:3,8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0,300股 |
高永红 | 其他股东:任期届满前已离任高管 | 100,000 | 0.0220% |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曾智斌 | 不超过: | 不超过: | 竞价交易减 | 2022/2/15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996,100股 | 0.2187% | 持,不超过:996,100股 | ~2022/8/14 | 4,00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8,800股 | |||
李中煜 | 不超过:1,002,500股 | 不超过:0.220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02,500股 | 2022/2/15~2022/8/14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3,800,00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0,300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高永红 | 不超过:25,000股 | 不超过:0.005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000股 | 2022/2/15~2022/8/14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关于减持的承诺:
1、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管,高永红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曾智斌先生窗口期买入了部分股份,其认识到其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该窗口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窗口期增持的股票,曾智斌先生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曾智斌先生、李中煜先生、高永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