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3,300万元
4、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5、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6、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费,选聘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相关
投保事宜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了解基本情况,查阅相关主要材料后认为:公司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