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姜丽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