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5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38,975,188股,股东数量为34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730,353股,股东数量为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同意注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50,000股,并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1,933,098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583,098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7,931,0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712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64,652,01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78.287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38,975,188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730,353股,合计解禁股份数量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1、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第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0%,所持剩余股份可在第二年内减持。
2、其他股东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家企业法人和李小英、朱晓燕、潘玲凤、蓝勇、朱文军、邵迎、倪钢、杨伟真、聂海涛、程立松、姜鹏、岳月发、胡强国、刘琪、尚世春、叶文丽、吴水金、吴浩汀、李桂芹、何云建、范春梅、金康、张巧珍、姬青、刘式高、杜培明、费煜青27名自然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次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股东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元证券华骐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锁定安排: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4、发行人全体股东(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投票表决权委托股东)、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如未履行股份锁定或减持承诺,本人或本单位转让发行人相关股份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票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5户。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1 |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56,098 | 9,756,098 |
2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772,000 | 2,772,000 |
3 | 李小英 | 2,273,263 | 2,273,263 |
4 | 朱晓燕 | 1,972,739 | 1,972,739 |
5 | 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元证券华骐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30,353 | 1,730,353 |
6 |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 | 1,650,000 |
7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50,000 | 1,650,000 |
8 | 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50,000 | 1,650,000 |
9 | 潘玲凤 | 1,650,000 | 1,650,000 |
10 | 蓝勇 | 1,650,000 | 1,650,000 |
11 |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430,095 | 1,430,095 |
12 | 朱文军 | 1,293,600 | 1,293,600 |
13 | 邵迎 | 1,155,000 | 1,155,000 |
14 | 倪钢 | 1,155,000 | 1,155,000 |
15 | 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90,000 | 990,000 |
16 | 杨伟真 | 907,500 | 907,500 |
17 | 聂海涛 | 825,000 | 825,000 |
18 | 程立松 | 742,500 | 742,500 |
19 | 姜鹏 | 693,000 | 693,000 |
20 | 岳月发 | 605,550 | 605,550 |
21 | 胡强国 | 592,185 | 592,185 |
22 | 刘琪 | 576,015 | 576,015 |
23 | 尚世春 | 497,155 | 497,155 |
24 | 叶文丽 | 454,575 | 454,575 |
25 | 吴水金 | 356,400 | 356,400 |
26 | 吴浩汀 | 355,105 | 355,105 |
27 | 李桂芹 | 330,000 | 330,000 |
28 | 何云建 | 247,500 | 247,500 |
29 | 范春梅 | 236,955 | 236,955 |
30 | 金康 | 148,500 | 148,500 |
31 | 张巧珍 | 118,477 | 118,477 |
32 | 姬青 | 82,500 | 82,500 |
33 | 刘式高 | 79,200 | 79,200 |
34 | 杜培明 | 73,776 | 73,776 |
35 | 费煜青 | 5,500 | 5,500 |
总计 | 40,705,541 | 40,705,541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注2:王健、郑杰、胡一强、王爱斌现任公司董事或高管,其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3:连宏伟、陈亮、程晓玲、李丙煌现任公司董事或高管,其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以及《公司法》要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份数量 增+/减- | 股份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3,663,451 | 77.0902 | -40,705,541 | 22,957,910 | 27.7998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61,933,098 | 74.9949 | -38,975,188 | 22,957,910 | 27.7998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1,730,353 | 2.0953 | -1,730,353 | 0 | 0.0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919,647 | 22.9098 | +40,705,541 | 59,625,188 | 72.2002 |
三、总股本 | 82,583,098 | 100.0000 | 82,583,098 | 100.0000 |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国元证券对华骐环保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