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发龙蟒: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矿业”)、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盐业”)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银信评估四川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6日,为经四川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四川分公司”)协助复核本项目矿业权专业相关评估技术处理。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内部审核程序及合法合规性

为规范聘请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华泰联合证券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提供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遴选程序等相关要求。

本次华泰联合证券聘请银信评估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提供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背景调查、费用审批等流程。相关服务费用标准均由合同约定,华泰联合证券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银信评估四川分公司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除上述情形外,华泰联合证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银信评估协助复核本项目矿业权相关评估技术处理等事项,该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

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2年1月14日

朱宏伟

朱宏伟冯哲逍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