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龙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撤回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提交申请文件至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不会影响公司龙利得(河南)绿色智能文化科创园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择机推进资本市场再融资方案,请广大投资者们关注公司后续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由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撤回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