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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4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3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利得”)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5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401,3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183,773.5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8,176,226.4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80,585.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95,641.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100,000,000.00100,000,000.0050,341,150.0149,658,849.9950.34%(注1)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135,605,200.00135,605,200.00131,287,796.004,317,404.0096.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258,800.0050,258,800.0012,000,000.0038,258,800.0023.88%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00.0073,131,641.1674,132,958.41-1,001,317.25(注2)不适用
合计420,864,000.00358,995,641.16267,761,904.4291,233,736.74

注1:“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已于2021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本项目最终结余募集资金5,003.05万元(含结余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注2: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多出的1,001,317.25元为2个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因此,为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募投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龙利得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龙利得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龙利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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