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2-002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此期限内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81)。
2022年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农商银行”)“源宝溢·宁欣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概况
产品名称:西宁农商银行“源宝溢·宁欣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
产品种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 |
销售对象:机构客户 | 销售规模下限:1000万元整 | |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 | 风险级别:二级(中低) | |
产品登记编码: 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 产品代码:qnxb2203001 | |
理财运作模式:封闭式净值型 | ||
适合客户 |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 |
产品期限 | 95天,西宁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期业绩比较基准:3.45% 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算产品管理人业绩报酬的标准,不构成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的实际收益由产品到期赎回日的净值决定。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日之前 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产品募集期 | 2022年1月13日 9:00 至 2022年1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1.产品募集期内,客户将认购投资本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之日至本产品成立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募集投资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内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2.客户可以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产品募集,募集期允许募集追加、撤单。 3.西宁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
产品成立日 | 2022年1月14日 1.西宁农商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并至少于提前成立日进行公告,产品成立日以公告为准。 2.若产品募集额未达到产品规模下限,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本产品无法合法合规运行,或其他导致产品成立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西宁农商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并于产品募集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客户认购资金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在途期间客户投资本金不计息。 |
产品到期日 | 2022年4月19日 遇节假日顺延,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息。 |
产品的申购及赎回 |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特定情形下且本产品说明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理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无权利提前支取。 |
产品工作日 | 产品存续期内每一国家法定工作日为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以西宁农商银行具体公告为准。 |
购买规则 | 本产品以金额购买,份额赎回原则。 募集期购买: 客户可在募集期进行认购、认购追加、认购撤单。 募集期产品单位净值为1元,购买份额=购买金额÷1元 客户将认购资金存入客户指定账户之日至本产品成立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认购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
兑付规则 | 到期赎回金额=到期份额*产品单位净值 到期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延迟兑付。由于市场出现极端情况,导致本产品持有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西宁农商银行有权对到期资金延迟到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兑付。 |
产品单位净值 | 产品资产净值是指产品资产总值减去负债总值后的价值,产品单位净值为每份产品资产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到期赎回时的分配。 本理财产品资产单位净值=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本理财产品份额。 产品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产品单位净值并于每周公布产品单位净值。 产品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5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
税款 | 西宁农商银行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管理的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期缴纳,相关税款由理财资产承担。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国家税务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人民币1万元起,以10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
销售区域 | 本产品在青海省内销售。 |
产品管理人 | 西宁农商银行 |
投资管理费 | 固定投资管理费:本产品固定管理费按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E为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本产品的管理费按日计提,到期支付。 |
业绩报酬 | 本产品设立业绩比较基准,如本产品扣除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产品管理人将按照超出部分的90%收取业绩报酬,剩余的10%分配给投资者。 |
销售费 | 本产品不收取销售费。 |
托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费 | 0.004%/年.本产品托管费按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的0.004%/年费率计提。 H=E×0.004%÷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E为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本产品的托管费按日计提,到期支付。 |
运营服务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费 | 0.004%/年.本产品运营服务费按前一自然日资产净值的0.004%/年费率计提。 H=E×0.004%÷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运营服务费,E为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本产品的运营服务费按日计提,到期支付。 |
购买方式 | 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个人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至各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进行认购,机构投资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至各营业网点办理。 |
2、投资方向和范围
【投资范围】
(1)本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公募债券型基金(纯债基金);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含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标准化债权资产;同业借款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债权类资产。
(2)符合监管要求的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
以上两项产品投资占资产总值的投资比例为80%-100%。
(3)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以上产品投资占资产总值的投资比例为0-20%。
3、购买金额:1,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稞酒销售与西宁农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过去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万元) | 购买产品份额确认日 | 到期日/产品购买期限 | 产品名称 | 收益率(年化)/业绩基准(年化) | 投资收益 (万元) |
1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2年3月27日 | 民享91天211224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 4.1% | 未到期 |
2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净值型 | 4,000.00 | 2022年1月13日 | 一年以内,满足最低持有期限90天(含)后,在每自然月开放退出日按需赎回。 | 太平洋证券金添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 | 未到期 |
3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1,000.00 | 2022年1月14日 | 2022年4月19日 | 西宁农商银行“源宝溢·宁欣 | 3.45% | 未到期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
合计 | - | - | 15,000.00 | - | - | - | -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额度。
五、备查文件
1、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源宝溢·宁欣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2、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源宝溢·宁欣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3、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源宝溢·宁欣宝”系列3M第一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4、产品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