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50,000,000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7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3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购买了“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次认购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回本金2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06.26万元,产品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 一 | 二 |
受托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 |
产品名称 | 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 单位结构性存款 | 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
产品起始日 | 2021年9月15日 | 2021年10月15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2年1月13日 | 2022年1月13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5%-3.5% | 1.5%-3.2% |
购买金额 | 12,000 | 13,000 |
赎回本金金额 | 12,000 | 13,000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2.63% | 3.20% |
实际收益 | 103.69 | 102.58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5,000 | 1.5%-3.6% | 75-180 | 73天 |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本金金额 | 25,00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 |
产品起始日 | 2022年1月17日 |
产品期限(日) | 73天 |
产品到期日 | 2022年3月31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5%-3.6% |
参考指标 | 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
观察期 |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
参考区间 | 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200b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200b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
产品收益说明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6%*n1/N+1.5%*n2/N,1.5%及3.6%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6%。预测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 |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
收益支付频率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投资冷静期 | 2022年1月14日9:00(北京时间)至2022年1月15日9:00(北京时间)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划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否 |
(二)产品说明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使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建设银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83,178,898.33 | 1,996,307,603.83 |
负债总额 | 354,908,759.70 | 297,415,339.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828,270,138.63 | 1,698,892,264.08 |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度 (经审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099,298.52 | 173,732,729.58 |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36%,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结构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000 | 850,000,000 | 7,835,992.14 | 35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00 | 850,000,000 | 7,835,992.14 | 350,00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350,00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0.60%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4.03%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350,000,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0 |
总理财额度 | 350,000,000 |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