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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4

4-3-1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一、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骏成科技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骏成有限、有限公司 指

句容骏成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骏成合伙 指

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之一云晖六号 指

深圳市云晖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人股东之一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骏成科技是由其前身骏成有限于2015年10月29日整体变更而设立。

(一)骏成有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9年7月,骏成有限设立

骏成有限系由薄玉娟等14名自然人于2009年7月16日共同出资设立。2009年7月12日,薄玉娟等14名股东召开骏成有限首次股东会,一致同意设立骏成有限。骏成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首期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均由薄玉娟等14名股东以货币出资认缴。2009年7月13日,江苏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骏成有限首期实缴出资到位。

4-3-2

2009年7月16日,骏成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程序。骏成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薄玉娟

366.00

73.20

116.00

23.20

吴军

25.00

5.00

10.00

2.00

许发军

25.00

5.00

10.00

2.00

孙昌玲

25.00

5.00

10.00

2.00

解建浩

20.00

4.00

15.00

3.00

宋秀萍

6.00

1.20

6.00

1.20

魏洪宝

6.00

1.20

6.00

1.20

黄平

5.00

1.00

5.00

1.00

郭汉泉

5.00

1.00

5.00

1.00

周世杯

4.00

0.80

4.00

0.80

赵国旗

4.00

0.80

4.00

0.80

朱玉龙

3.00

0.60

3.00

0.60

常平

3.00

0.60

3.00

0.60

唐军

3.00

0.60

3.00

0.60

合计 500.00

100.00

200.00

40.00

2、2009年11月,骏成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年11月5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黄平将其持有的人民币5万元实缴出资额、赵国旗将其持有的人民币4万元实缴出资额及孙昌玲将其持有的人民币5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薄玉娟;同意吴军将其持有的人民币5万元认缴出资额及许发军将其持有的人民币5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唐政荣;同意孙昌玲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蔡晓刚。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已实缴出资部分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部分为无偿转让,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2009年11月17日,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骏成有限第二期出资已实缴,骏成有限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2009年11月25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3-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薄玉娟

380.00 76.00 380.00

76.00

吴军

20.00 4.00 20.00

4.00

许发军

20.00 4.00 20.00

4.00

解建浩

20.00 4.00 20.00

4.00

孙昌玲

10.00 2.00 10.00

2.00

唐政荣

10.00 2.00 10.00

2.00

蔡晓刚

10.00 2.00 10.00

2.00

宋秀萍

6.00 1.20 6.00

1.20

魏洪宝

6.00 1.20 6.00

1.20

郭汉泉

5.00 1.00 5.00

1.00

周世杯

4.00 0.80 4.00

0.80

朱玉龙

3.00 0.60 3.00

0.60

常平

3.00 0.60 3.00

0.60

唐军

3.00 0.60 3.00

0.6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3、2010年7月,骏成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5月21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许发军、周世杯、孙昌玲、宋秀萍分别将其持有的人民币20万元、4万元、10万元、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和香;同意吴军、唐政荣分别将其持有的人民币20万元、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蒋慧;同意郭汉泉、常平、唐军、朱玉龙分别将其持有的人民币5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魏洪宝;同意蔡晓刚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解建浩;同意薄玉娟将其持有的人民币3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忠芝。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2010年7月14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4-3-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梁忠芝

380.00

76.00

380.00

76.00

陈和香

40.00

8.00

40.00

8.00

解建浩

30.00

6.00

30.00

6.00

蒋慧

30.00

6.00

30.00

6.00

魏洪宝

20.00

4.00

20.00

4.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名义上吸收陈和香、蒋慧、梁忠芝为公司新股东,但实际系由许发军等自然人分别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委托陈和香、蒋慧、梁忠芝代为持有公司股权。陈和香、蒋慧、梁忠芝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骏成有限名义股东。同时,朱玉龙等自然人分别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委托原股东魏洪宝、解建浩代为持有公司股权,魏洪宝、解建浩对受让股权均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形成的委托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代持方(名义股东)

代持出资金额(万元)

代持股权比例(%)

委托代持方(实际股东)

出资金额

(万元)

代持股权比例(%)梁忠芝

380.00

76.00

薄玉娟

380.00

76.00

陈和香

40.00

8.00

周世杯

4.00

0.80

宋秀萍

6.00

1.20

许发军

20.00

4.00

孙昌玲

10.00

2.00

蒋慧

30.00

6.00

吴军

20.00

4.00

唐政荣

10.00

2.00

魏洪宝

14.00

2.80

朱玉龙

3.00

0.60

郭汉泉

5.00

1.00

常平

3.00

0.60

唐军

3.00

0.60

解建浩

10.00

2.00

蔡晓刚

10.00

2.00

上述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梁忠芝与薄玉娟系母女关系,陈和香与许发军系夫妻关系,蒋慧与吴军系夫妻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4-3-5

序号 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梁忠芝 薄玉娟

380.00

76.00

陈和香

许发军

20.00

4.00

孙昌玲

10.00

2.00

宋秀萍

6.00

1.20

周世杯

4.00

0.80

蒋慧

吴军

20.00

4.00

唐政荣

1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20.00

4.00

蔡晓刚

10.00

2.00

魏洪宝

魏洪宝

6.00

1.20

郭汉泉

5.00

1.00

朱玉龙

3.00

0.60

常平

3.00

0.60

唐军

3.00

0.6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4、2011年1月,骏成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年1月6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由梁忠芝、陈和香、蒋慧、魏洪宝、解建浩、汤小斌分别认缴1,041万元、126万元、92万元、68万元、73万元、1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1月7日,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2011年1月17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比例(%)

梁忠芝1,421.00

71.05

1,421.00

71.05

陈和香

166.00

8.30

166.00

8.30

蒋慧

122.00

6.10

122.00

6.10

4-3-6

解建浩

103.00

5.15

103.00

5.15

汤小斌

100.00

5.00

100.00

5.00

魏洪宝

88.00

4.40

88.00

4.4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应发祥等实际股东。其中,薄玉娟、应发祥分别委托梁忠芝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华红新、郭汉泉、常平、唐军、朱玉龙分别委托魏洪宝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赵国旗、薄玉娟、黄红、许发军、周世杯、孙昌玲、宋秀萍分别委托陈和香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蔡晓刚、许发军分别委托解建浩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吴军、唐政荣分别委托蒋慧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上述代为出资、委托持股均未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骏成有限本次增资的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受托代持方

(名义股东)

委托代持方

(实际股东)

增资前的出资额

(万元)

本次增资金额

(万元)

增资后的出资额

(万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梁忠芝

应发祥-

786.50

786.50

39.33

薄玉娟

380.00

254.50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20.00

60.00

80.00

4.00

周世杯

4.00

5.00

9.00

0.45

孙昌玲

10.00

30.00

40.00

2.00

宋秀萍

6.00

18.00

24.00

1.20

赵国旗-

8.00

8.00

0.40

薄玉娟-

2.00

2.00

0.10

黄红-

3.00

3.00

0.15

蒋慧

吴军

20.00

60.00

80.00

4.00

唐政荣

10.00

30.00

40.00

2.00

薄玉娟-

2.00

2.00

0.10

解建浩

解建浩

20.00

20.00

40.00

2.00

许发军-

20.00

20.00

1.00

蔡晓刚

10.00

30.00

40.00

2.00

薄玉娟-

3.00

3.00

0.15

魏洪宝 魏洪宝

6.00

18.00

24.00

1.20

4-3-7

郭汉泉

5.00

15.00

20.00

1.00

常平

3.00

9.00

12.00

0.60

唐军

3.00

9.00

12.00

0.60

朱玉龙

3.00

9.00

12.00

0.60

薄玉娟-

5.00

5.00

0.25

华红新-

3.00

3.00

0.15

汤小斌 汤小斌-

100.00

100.00

5.00

合计 500.00

1,500.00

2,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梁忠芝

应发祥

786.50

39.33

薄玉娟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80.00

4.00

孙昌玲

40.00

2.00

宋秀萍

24.00

1.20

周世杯

9.00

0.45

赵国旗

8.00

0.40

薄玉娟

2.00

0.10

黄红

3.00

0.15

蒋慧

吴军

80.00

4.00

薄玉娟

2.00

0.10

唐政荣

4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40.00

2.00

蔡晓刚

40.00

2.00

许发军

20.00

1.00

薄玉娟

3.00

0.15

魏洪宝

魏洪宝

24.00

1.20

郭汉泉

20.00

1.00

朱玉龙

12.00

0.60

常平

12.00

0.60

唐军

12.00

0.60

薄玉娟

5.00

0.25

4-3-8

华红新

3.00

0.15

6 汤小斌

100.00

5.00

合计2,000.00

100.00

5、2011年11月,骏成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1年11月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梁忠芝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乐玉明。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2011年11月17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乐玉明系应发祥姐姐的配偶,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应发祥、薄玉娟委托梁忠芝将其代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乐玉明,转让完成后由乐玉明代应发祥、薄玉娟持有骏成有限股权。乐玉明对前述受让股权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为名义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乐玉明

应发祥

786.50

39.33

薄玉娟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80.00

4.00

孙昌玲

40.00

2.0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比例(%)

乐玉明1,421.00

71.05

1,421.00

71.05

陈和香

166.00

8.30

166.00

8.30

蒋慧

122.00

6.10

122.00

6.10

解建浩

103.00

5.15

103.00

5.15

汤小斌

100.00

5.00

100.00

5.00

魏洪宝

88.00

4.40

88.00

4.4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4-3-9

宋秀萍

24.00

1.20

周世杯

9.00

0.45

赵国旗

8.00

0.40

薄玉娟

2.00

0.10

黄红

3.00

0.15

蒋慧

吴军

80.00

4.00

薄玉娟

2.00

0.10

唐政荣

4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40.00

2.00

蔡晓刚

40.00

2.00

许发军

20.00

1.00

薄玉娟

3.00

0.15

魏洪宝

魏洪宝

24.00

1.20

郭汉泉

20.00

1.00

朱玉龙

12.00

0.60

常平

12.00

0.60

唐军

12.00

0.60

薄玉娟

5.00

0.25

华红新

3.00

0.15

6 汤小斌

100.00

5.00

合计2,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唐军、朱玉龙、蔡晓刚三名实际股东先后从骏成有限离职,并分别与薄玉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实际持有的骏成有限股权转让给薄玉娟。前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时间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价格(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2013.9.13唐军

薄玉娟

12.00

6.00

0.60

2014.8.25朱玉龙

12.00

18.00

0.60

2015.5.13蔡晓刚

40.00

56.00

2.00

4-3-10

上述股权转让均未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乐玉明

应发祥

786.50

39.33

薄玉娟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80.00

4.00

孙昌玲

40.00

2.00

宋秀萍

24.00

1.20

周世杯

9.00

0.45

赵国旗

8.00

0.40

薄玉娟

2.00

0.10

黄红

3.00

0.15

蒋慧

吴军

80.00

4.00

薄玉娟

2.00

0.10

唐政荣

4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40.00

2.00

薄玉娟

43.00

2.15

许发军

20.00

1.00

魏洪宝

魏洪宝

24.00

1.20

薄玉娟

29.00

1.45

郭汉泉

20.00

1.00

常平

12.00

0.60

华红新

3.00

0.15

6 汤小斌

100.00

5.00

合计2,000.00

100.00

6、2015年5月,骏成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1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乐玉明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应菊英。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2015年5月26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4-3-11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应菊英1,421.00

71.05

1,421.00

71.05

陈和香

166.00

8.30

166.00

8.30

蒋慧

122.00

6.10

122.00

6.10

解建浩

103.00

5.15

103.00

5.15

汤小斌

100.00

5.00

100.00

5.00

魏洪宝

88.00

4.40

88.00

4.4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应菊英系应发祥的姐姐、乐玉明的配偶,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应发祥、薄玉娟委托乐玉明将其代为的股权转让给应菊英,转让完成后由应菊英代应发祥、薄玉娟持有骏成有限股权。应菊英对前述受让股权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为名义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应菊英

应发祥

786.50

39.33

薄玉娟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80.00

4.00

孙昌玲

40.00

2.00

宋秀萍

24.00

1.20

周世杯

9.00

0.45

赵国旗

8.00

0.40

薄玉娟

2.00

0.10

黄红

3.00

0.15

蒋慧

吴军

80.00

4.00

薄玉娟

2.00

0.10

唐政荣

4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40.00

2.00

薄玉娟

43.00

2.15

许发军

20.00

1.00

魏洪宝

魏洪宝

24.00

1.20

薄玉娟

29.00

1.45

4-3-12

郭汉泉

20.00

1.00

常平

12.00

0.60

华红新

3.00

0.15

6 汤小斌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7、2015年6月,骏成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28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应菊英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应发祥。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2015年6月2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比例(%)

应发祥1,421.00

71.05

1,421.00

71.05

陈和香

166.00

8.30

166.00

8.30

蒋慧

122.00

6.10

122.00

6.10

解建浩

103.00

5.15

103.00

5.15

汤小斌

100.00

5.00

100.00

5.00

魏洪宝

88.00

4.40

88.00

4.4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应发祥

应发祥

786.50

39.33

薄玉娟

634.50

31.72

陈和香

许发军

80.00

4.00

孙昌玲

40.00

2.00

宋秀萍

24.00

1.20

周世杯

9.00

0.45

赵国旗

8.00

0.40

薄玉娟

2.00

0.10

4-3-13

黄红

3.00

0.15

蒋慧

吴军

80.00

4.00

薄玉娟

2.00

0.10

唐政荣

40.00

2.00

解建浩

解建浩

40.00

2.00

薄玉娟

43.00

2.15

许发军

20.00

1.00

魏洪宝

魏洪宝

24.00

1.20

薄玉娟

29.00

1.45

郭汉泉

20.00

1.00

常平

12.00

0.60

华红新

3.00

0.15

6 汤小斌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8、2015年6月,骏成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1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应发祥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34.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薄玉娟;同意股东蒋慧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2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军等3人,吴军、唐政荣、薄玉娟分别受让80万元、40万元、2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魏洪宝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郭汉泉等4人,郭汉泉、薄玉娟、常平、华红新分别受让20万元、29万元、12万元、3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陈和香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6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许发军等7人,许发军、孙昌玲、宋秀萍、周世杯、赵国旗、薄玉娟、黄红分别受让80万元、40万元、24万元、9万元、8万元、2万元、3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解建浩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薄玉娟、许发军,薄玉娟、许发军分别受让43万元、20万元出资额。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2015年6月19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应发祥

786.50

39.33

786.50

39.3339.33

薄玉娟

710.50

710.50

35.5335.53

汤小斌

100.00

100.00

5.005.00

许发军

100.00

100.00 5.

5.0000

吴军

80.00

80.00

4.004.00

孙昌玲

40.00

40.00

2.002.00

唐政荣

40.00

40.00

2.002.00

解建浩

40.00

40.00

2.002.00

魏洪宝

24.00

24.00

1.201.20

宋秀萍

24.00

24.00

1.201.20

郭汉泉

20.00

20.00

1.001.00

常平

12.00

12.00

0.600.60

周世杯

9.00

9.00

0.450.45

赵国旗

8.00

8.00

0.400.40

黄红

3.00

3.00

0.150.15

华红新

3.00

3.00

0.150.15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100.00

9、2015年6月,骏成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2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应发祥、汤小斌、许发军、吴军、孙昌玲、唐政荣、解建浩、宋秀萍、魏洪宝、郭汉泉、常平、周世杯、赵国旗、黄红、华红新分别将其持有的人民币76万元、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40万元、40万元、40万元、24万元、24万元、20万元、12万元、9万元、8万元、3万元、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骏成合伙。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2015年6月25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5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比例(%)

应发祥

710.50 35.53

710.50

710.5035.53

薄玉娟

710.50 35.53

710.5035.53

骏成合伙

579.00 28.95

579.0028.95

合计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二)骏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骏成有限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骏成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4,818,534.73元。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骏成有限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251.02万元。

2015年8月12日,骏成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由骏成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骏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骏成科技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44,818,534.73元,折合为人民币20,000,000股,其余24,818,534.73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将骏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整体变更出资到位。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取得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应发祥

710.50

35.53

薄玉娟

710.50

35.53

骏成合伙

579.00

28.95

合计 2,000.00

100.00

4-3-16

(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

1、2016年5月,骏成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5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的相关议案。2016年4月6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832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2016年5月4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7167,证券简称为“骏成科技”。

2、2017年4月,骏成科技第一次增资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2,000万股增加至2,230万股,新增23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4.40元/股。应发祥、薄玉娟分别以人民币506万元的价格认购115万股。

2017年2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2017年4月21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

825.50

37.02

薄玉娟

825.50

37.02

骏成合伙

579.00

25.96

合 计 2,230.00

100.00

3、2017年11月,骏成科技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7年11月1日,应发祥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合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以4.4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骏成合伙。

4-3-17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骏成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

725.50

32.53

薄玉娟

825.50

37.02

骏成合伙

679.00

30.45

合 计 2,230.00

100.00

4、2018年3月,骏成科技第二次增资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派议案,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672647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06726股,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000,001股。2018年3月6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8月10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1,464.0135

32.53

薄玉娟1,665.8072

37.02

骏成合伙1,370.1794

30.45

合 计 4,500.0001

100.00

5、2018年3月,骏成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

2018年3月5日,股转公司受理了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申请。

4-3-18

2018年3月20日,股转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8]1024号”《关于同意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于2018年4月16日出具的发行人《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2018年4月13日,骏成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1,464.0135

32.53

薄玉娟1,665.8072

37.02

骏成合伙1,370.1794

30.45

合 计 4,500.0001

100.00

6、2018年12月,骏成科技第三次增资

2018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1万股增至5,174.0001万股,新增674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4.80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均由原股东骏成合伙以人民币3,235.20万元的价格认购。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8月14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1,464.0135

28.30

薄玉娟1,665.8072

32.20

骏成合伙2,044.1794

39.51

合 计 5,174.0001

100.00

7、2019年10月,骏成科技第四次增资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5,174.0001万股增至5,444.0001万股,新增270

4-3-19

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8.60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均由新股东云晖六号以人民币2,322万元的价格认购。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10月24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应发祥1,464.0135

26.89

薄玉娟1,665.8072

30.60

骏成合伙2,044.1794

37.55

云晖六号

270.0000

4.96

合 计 5,444.0001

100.0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阅读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3-20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应发祥 许发军 孙昌玲

吴 军 郭汉泉 魏洪宝

许苏明 殷晓星 王兴华全体监事签名:

张成军 王晓慧 张伟丽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应发祥 许发军 孙昌玲

薄玉娟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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