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获悉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于2021年7月9日接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下属营业部通知,“我营业部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要求将对吴光胜在我营业部融资融券账户内的证券代码为000687的186.28万股*ST华讯证券予以强制出售,同时冻结您的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吴光胜先生《关于被动减持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吴光胜先生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113,2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实施期间,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融资融券账户相关业务违约导致的被动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前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被动减持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