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相关钢材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钢材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投入资金(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