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参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05)。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监事罗小英、戴宜丰、刘伟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06)。
三、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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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