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谭丽平女士、张彦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田利华女士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月13日
附件:简历1.谭丽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5年6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高级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今任内审部经理。
谭丽平女士通过云南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6%。谭丽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要求。2.张彦芬女士:张彦芬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北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报关员、采购工程师、采购主管,现于公司采购管理部任职。
张彦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之情形;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