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下午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分红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