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在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本议案。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