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审议并通过:
免去张继秋先生的副总经理,自2022年1月10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审议并通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具体工作安排的需要,免去张继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免职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具体工作安排的需要,免去张继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免职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具体工作安排,本次免职后,张继秋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具体工作安排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免去张继秋先生的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免去张继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