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57 | 天力锂能 | 2022年1月21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票据开立、保理、供应链金融等融资业务),在此额度内
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申请提款额度(担保方式不限于不动产抵押、保证、质押、母子公司互为担保等方式)。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审议《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互为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的实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票据开立、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金额、利息、费用和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机构协商。
公司和子公司拟互相为对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担保内容以与授信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年1月28 日14 时前。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373-7075928
(二) 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