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2年1月5日收到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白凡董事长、卢长才董事及郭芳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基于此,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浦 军
李建伟
吕守升
张 黎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