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获得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已经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3.0124亿元(含23.01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
二、请公司高度重视,合理把握资本市场状况,科学选择发行时间窗口,妥善做好资金安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
三、请公司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严格规范操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