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授信暨有关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9,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意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软件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深圳分行向依米康软件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550万元,有效使用期限1年;在此《综合授信协议》基础上,依米康软件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
为确保《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依米康软件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550万元。依米康软件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依法所有
或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向光大深圳分行出质,为其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依米康软件公司累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本笔)为2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余额在公司为依米康软件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保证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范围:为《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550万元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依米康软件公司、四川依米康龙控软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昌县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华延芯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75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6,945.22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65%。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依米康软件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
(二)依米康软件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三)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依米康软件公司与光大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