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光金 冯建 秦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