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合同金额:人民币 843,752,550.00 元。
? 合同履行期限:630 日历天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发包人按合同收到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承包人按合同收到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后即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公司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牵头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与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合同总价为 843,752,550.00 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630 天。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
2、合同双方:
发包人: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惠行审备〔2021〕70号
4、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
5、工程内容及规模:产业园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223.7亩(约合149,117m2),总建筑面积约109,671 m2,总投资约12亿元。具体包括生产区、办公区、配套工程、室外给排水、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缆线管廊、信息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献伟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09-28
6、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湖西科创大楼8501-8512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专利代理;特种设备制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9、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与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
发创新产业园 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843,752,550.00 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体化(EPC)模式,包括本工程的
设计、工艺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安评、环评、能评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三)主要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3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发包人按合同收到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承包人按合同收到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后即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总包项目工程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