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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0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因赛集团”)于2022年1月10日与共青城云岫出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彬、林珉、李亚伟、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鸟出海”或“标的公司”)及征鸟出海股东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认购及股东协议》,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征鸟出海新增的注册资本,对应取得征鸟出海增资后11.425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其他主体情况

(一)共青城云岫出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MAQXXT

注册资本:100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岫金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410-20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

共青城云岫出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本次增资的认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3.1241%股权。

(二)李彬

李彬,男,中国国籍,住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为征鸟出海的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

(三)林珉

林珉,女,中国国籍,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为征鸟出海的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创始股东。

(四)李亚伟

李亚伟,男,中国国籍,住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为征鸟出海的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

(五)芜湖市星洲达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26DTXE

注册资本: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怀宇军越(大连)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电子产业园综合楼9楼916-1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芜湖市星洲达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52.9728%股权。

(六)可克达拉云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8MABKX78R6Q

注册资本: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盈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箴)

住所: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四团江南花园商业街1-4-2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

可克达拉云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7.8102%股权。

(七)珠海英飞恒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082T5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英飞尼迪(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3101(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珠海英飞恒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5.2036%股权。

(八)湖州亚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8C8EUXT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亚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湖州市东吴国际广场龙鼎大厦2527室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非金融类),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

湖州亚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3.9051%股权。

(九)北京考拉昆略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7933639B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2号院1号楼6层1-616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

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北京考拉昆略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5.5877%股权。

(十)深圳市卓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JWD92注册资本:26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B座101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深圳市卓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2.6067%股权。

(十一)深圳市华盈新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86C87注册资本:31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益春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60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深圳市华盈新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2.6067%股权。

(十二)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28174901C注册资本:138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102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

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2.6067%股权。

(十三)北京科创融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8319606A

注册资本:50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祥融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号336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北京科创融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1.9526%股权。

(十四)诸暨贵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307489197Q

注册资本:5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岭北镇岭北周村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

诸暨贵银投资有限公司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1.2984%股权。

(十五)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9D5UN23

注册资本:187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153号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股权投资管理服务。

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

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0.9763%股权。

(十六)王广京,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越秀区,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3.5829%股权。

(十七)邱东华,中国国籍,住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1.5620%股权。

(十八)曾永健,中国国籍,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0.9763%股权。

(十九)都雅琴,中国国籍,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征鸟出海0.5858%股权。

(二十)深圳市华盈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0WN8G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箴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12M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

深圳市华盈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征鸟出海原股东,本次增资前直接持有征鸟出海2.3724%股权,通过可克达拉云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征鸟出海7.8024%的股权。

因深圳市华盈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征鸟出海2.3724%股权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上述征鸟出海原股东持有征鸟出海的股权比例为其实际持有比例,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略有差异。

公司与上述的协议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4A5W3K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亚伟注册资本:102.43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营业期限:2020年04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10号顺兴工业区3号厂房顺兴工业区A+栋厂房201主营业务:征鸟出海是一家以出口电商的模式经营家居生活用品的品牌出海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家居灯具、家纺、宠物用品等,产品主要销往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美国等市场成熟度高、消费水平高、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和地区。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增资前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增资前股权比例增资后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111.4259%
芜湖市星洲达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2652.9728%54.2645.8897%
可克达拉云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7.8102%8.006.7659%
珠海英飞恒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35.2036%5.334.5078%
湖州亚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3.9051%4.003.3829%
北京考拉昆略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005.8577%6.005.0744%
共青城云岫出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3.1241%5.504.6516%
深圳市卓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72.6067%2.672.2581%
深圳市华盈新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72.6067%2.672.2581%
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72.6067%2.672.2581%
深圳市华盈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32.3724%2.432.0551%
北京科创融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1.9526%2.001.6915%
诸暨贵银投资有限公司1.331.2984%1.331.1248%
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9763%1.000.8457%
王广京3.673.5829%3.673.1039%
邱东华1.601.5620%1.601.3532%
股东名称增资前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增资前股权比例增资后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
曾永健1.000.9763%1.000.8457%
都雅琴0.600.5858%0.60.5074%
合计102.4300100.0000%118.24100.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征鸟出海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0191号),征鸟出海最近一年又一期模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94,466,766.19141,567,913.00
负债总额90,466,766.1997,082,147.71
净资产4,000,000.0044,485,765.29
项目2020年度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551,823,442.96458,541,083.48
营业利润80,866,623.0558,829,055.07
净利润64,334,970.0146,554,00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090,270.0624,725,352.98

(四)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征鸟出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02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征鸟出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5,800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征鸟出海100%股权增资前整体作价为75,800万元。

(五)征鸟出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共青城云岫出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二)

乙方: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征鸟出海的核心管理层、部分间接股东,具体指李彬、林珉、李亚伟

丁方:芜湖市星洲达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戊方:征鸟出海的外部投资人股东,共十六名

(二)本次增资及增资款支付安排

1.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中,征鸟出海实际的注册资本将从102.43万元增加至118.24万元,(下称“本次增资”),新增的注册资本15.81万元全部由甲方认购,其中,甲方一认购13.51万元,甲方二认购2.30万元,征鸟出海的全体股东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均已书面放弃优先认购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征鸟出海100%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征鸟出海100%股权的整体评估价值为75,800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征鸟出海100%股权增资前整体作价75,800万元。各方同意:甲方一以人民币10,000万元(下称“甲方一增资款”)的价格,遵照本协议之规定,按照征鸟出海投前人民币75,800万元的估值认购征鸟出海新增的注册资本13.51万元(代表征鸟出海本次增资完成后11.4259%的股权,其中人民币13.51万元计入征鸟出海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征鸟出海资本公积);甲方二以人民币1,700万元(下称“甲方二增资款”)的价格,遵照本协议之规定,按照征鸟出海投前人民币75,800万元的估值认购征鸟出海新增的注册资本2.30万元(代表征鸟出海本次增资完成后1.9452%的股权,其中人民币2.30万元计入征鸟出海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征鸟出海资本公积)。

2.增资款支付安排

(1)在本协议规定的第一阶段增资款支付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将第一阶段增资款人民币3,500万元,汇入征鸟出海的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二将第一阶段增资款人民币595万元,汇入征鸟出海银行账户。

(2)在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载明:①甲方一成为持有征鸟出海

11.4259%股权的股东;②甲方一指定的人员经备案成为征鸟出海的董事;③本协议第1.4.2条所述之章程已完成备案之日(下称“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将第二阶段增资款人民币3,500万元,汇入征鸟出海的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二将第二阶段增资款人民币595万元。

(3)在①交割日后,②征鸟出海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由甲方一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征鸟出海在2021年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

业绩目标,③2022年12月31日前且甲方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丙方出具书面同意行使进一步收购权的函件后,甲方一将第三阶段增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汇入征鸟出海的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二将第三阶段增资款人民币510万元,汇入征鸟出海银行账户。

(三)董事会安排

征鸟出海的董事会应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有1位由甲方一委派(“甲方一董事”),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丙方、丁方应保证甲方一董事当选。未经甲方一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征鸟出海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人数及组成人员。

(四)目标与考核

1.丙方承诺,征鸟出海在2021年-2025年(下称“业绩承诺期”)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下称“净利润”)经营目标分别为:0.52亿元、0.71亿元、0.93亿元、1.21亿元、1.56亿元。

2.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征鸟出海当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征鸟出海应向甲方一进行补偿,丙方就该等补偿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征鸟出海截至当年度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征鸟出海截至当年度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征鸟出海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x本次甲方一增资总额-累计已补偿金额。

各方特别确认,针对第三阶段增资款,如征鸟出海2021年的业绩承诺未达成、丙方及征鸟出海需要就此向甲方一作出补偿,则作为一项调整机制,应补偿款项可以直接折抵甲方一应向征鸟出海支付的第三期增资款,即征鸟出海应将应补偿款项支付予甲方一,同时就该等补偿事宜,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一将该等款项作为第三期增资款支付至本次甲方一增资款专用银行账户中,应补偿款项大于第三期增资款的,不足部分,征鸟出海还应当以现金方式继续向甲方一进行补偿,丙方就该等补偿事宜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清算优先权

征鸟出海全体股东均于此书面同意,若征鸟出海发生任何形式的清算事件,在征鸟出海依法支付了清算相关费用、税费、薪金相关费用和负债后,甲方一有权优先于丙方和丁方(而非优先于戊方)取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本金加上年化

8%单利(合称“甲方一优先清算金额”)。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甲方一优先清算金额的,由丙方、丁方承担连带的补足义务。

(六)回购权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征鸟出海实际控制人出现变化等协议约定的情形出现时,甲方一有权(但无义务)要求征鸟出海、丙方连带的以现金回购其届时所持有的征鸟出海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如甲方一要求征鸟出海及丙方连带的回购甲方一届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征鸟出海股权,回购价格应为本次增资的投资金额本金加上按照8%/年的单利计算的利息之和(利息按照甲方一付款日至回购方支付回购款之日的期间计算),并加上甲方一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股东会已经宣布但尚未支付的股息或红利(如有)。

(七)进一步收购安排

各方确认,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一有权根据如下约定分步骤进一步收购征鸟出海的股权:

1.各方一致同意,在征鸟出海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后,征鸟出海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确认的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0.52亿元,且甲方一对于征鸟出海完成2022年业绩承诺目标有充分信心的情况下,甲方一有权在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启动如下收购程序:(1)以现金方式收购丁方51%的合伙权益、成为丁方普通合伙人,(2)以现金方式收购戊方所持征鸟出海合计不超过5%的股权,从而获得征鸟出海的控制权。

2.各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一完成前述交易步骤且征鸟出海完成了2022年的业绩承诺目标的前提下,则甲方一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启动以现金及/或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届时戊方持有的全部征鸟出海股权。

3.各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一完成前述的交易步骤后,出现:①征鸟出海2021年-2024年均完成承诺业绩;或②2021年-2024年超额完成累计承诺业绩5%且每年均完成当年承诺业绩的80%的前提下,甲方一有权要求丙方出售,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一收购丙方届时所持征鸟出海全部权益。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方”)如未能及时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从

而导致其他方和征鸟出海遭受任何损失,则该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其他方和征鸟出海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各方同意,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则:

(1)在本协议目的因此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守约方无须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一无需支付任何增资款,征鸟出海应将已收到的本次增资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一。

(2)若守约方没有选择终止本协议,则违约方有义务在守约方所要求的期限内按照守约方的要求,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或弥补;若违约方没有按照要求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或弥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虽有前述约定,但各方于此事先不可撤销的确认及同意,如甲方一的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交易所)并不认可本次投资及后续交易的,则各方应当本着顺利推进本协议拟议交易的原则与甲方一进行友好协商以对协议进行调整,如果各方无法在30日内达成一致的,则甲方一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甲方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3.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以品牌管理为核心主营业务的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商,公司以“助力中国企业建立有国际化竞争力的市场领导品牌”为使命,致力于为中国品牌的全球化崛起做出实质性的贡献。公司通过本次投资切入品牌出海业务,有助于实现为中国出海产品进行全球化品牌塑造及经营管理的战略布局。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发挥在品牌管理、数字营销传播、服务创新领域的专业优势,助力征鸟出海提升其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品牌价值和美誉度,为公司积累品牌出海经营管理的

实践经验,或将给公司带来可持续的战略性增长点。

2.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征鸟出海本次增资将有效解决其因业务快速发展导致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将为其长远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征鸟出海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仍将面临如国际经济形势波动、汇率波动、各国贸易政策变化、海外电商平台政策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经营风险。若征鸟出海未来业绩不达预期,则存在可能使公司的投资造成损失的风险。

2.业务协同整合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征鸟出海提升其产品品牌价值。这一方面取决于公司与征鸟出海的协同整合深度,如公司对征鸟出海产品品牌的分析、消费者洞察与再定位等;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公司与征鸟出海基于新媒体的多样化传播的共识、对销售国文化的理解等。若双方业务整合不顺利,则存在可能无法为公司带来预期战略增长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各方签署的《关于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认购及股东协议》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六)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深圳市征鸟出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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