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伦晶体: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0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10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事项告知函》,其于 2022 年 1 月 4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97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22年1月10日18.38550.1971%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22年1月4日19.341500.5376%
2022年1月6日18.771200.4301%
2022年1月10日18.38650.233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18.873901.3978%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A座15层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月04日至2022年1月10日
股票简称惠伦晶体股票代码30046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A股550.1971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A股3351.2007
合计3901.397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8,042,0376.466617,492,0376.26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42,0376.466617,492,0376.2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正奇(上合计持有股份3,350,9001.20109000.0003
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50,9001.201090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1,392,9377.667617,492,9376.26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392,9377.667617,492,9376.26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2.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