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023号、2021-027号和2021-035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发来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服务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刘涛先生、雷崇信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现由于雷崇信先生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同时考虑到王文春先生全程参与了公司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工作,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员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2003]13号),特批准王文春先生延期1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涛先生、王文春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信息
签字会计师王文春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
王文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服务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