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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0

公告编号:2022-014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5日11: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

公告编号:2022-01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30685新芝生物2022年1月2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充分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2-006)。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2-007)。

(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

公告编号:2022-014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2-008)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09)。

(六)审议《关于提名毛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0)。

(七)审议《关于提名梅乐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梅乐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关于提名罗春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罗春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2)。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告编号:2022-014

(十)审议《董事辞职的议案》

原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丽娟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所任的董事职务,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九、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 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2年1月24日8:30-16:00

(三) 登记地点: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曾丽娟 0574-88350060

(二)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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