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7日下午三点整在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32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8月11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名,代表股份数共计122,892,9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2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7人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代表股数122,892,989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
三、备查文件
载有本公司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及记录员签名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