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忠贤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未发现李忠贤先生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忠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