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5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0%,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受“龙大转债” 2021年债转股、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将从107,196.7989万股变更至107,864.3501万股。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同时,为与工商系统用语一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进行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196.798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864.3501万元。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各种肉制品、蛋制品、速冻食品、罐头食品、调味品、豆制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生猪屠宰;饲养、繁育、销售:牲畜;肉类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不含食品);饲料的生产及销售;批发兼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限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许可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7,196.7989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7,864.3501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