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6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06号《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