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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7

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以及易华录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易华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年12月24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易华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24 日,培训小组在易华录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培训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内容涵盖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中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培训了上市保荐和持续督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定期报告及应当披露的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内容。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泰证券易华录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为王秀娟(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关于注册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其对自身信息披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宏金 王秀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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