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公司2021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变更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